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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辦印發意見:減少高中日常考試 嚴禁超標教學

    來源: 北京青年報 | 作者: | 時間: 2019-06-20 | 責編: 劉昌

    原標題:減少高中日常考試 嚴禁超標教學

    國務院辦公廳昨天印發《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課程實施、創新教學組織管理、考試和招生制度改革等方面提出要求。

    其中對備受矚目的考試和招生制度,《意見》明確,高校招生錄取所需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實行選擇性考試,考試內容為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由省級統一組織實施,要健全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招生機制。

    鼓勵普通高中與中職學校

    課程互選學分互認資源互通

    課程實施方面,《意見》提出要全面實施新課程新教材,各省區市要結合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制定普通高中新課程實施方案,2022年前全面實施新課程、使用新教材。

    組織開展國家級示范性培訓、校長教師全員培訓和中西部貧困地區專項培訓。遴選一批新課程培訓基地學校,開展校長教師掛職交流和跟崗學習,對口幫扶薄弱高中。遴選一批新課程新教材實施示范區示范校,發揮引領帶動作用。

    同時完善學校課程管理。依照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合理安排三年各學科課程,開齊開足體育與健康、藝術、綜合實踐活動和理化生實驗等課程。鼓勵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課程互選、學分互認、資源互通,促進普職融通。嚴格學分認定管理,對未按課程方案修滿相應學分的學生,不得頒發高中畢業證書。

    嚴禁超標教學組織有償補課

    減少高中統考統測和日常考試

    教學管理方面,《意見》指出要有序推進選課走班。適應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依據學科人才培養規律、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和學生興趣。

    要深化課堂教學改革。積極探索基于情境、問題導向的互動式、啟發式、探究式、體驗式等課堂教學,注重加強課題研究、項目設計、研究性學習等跨學科綜合性教學,認真開展驗證性實驗和探究性實驗教學。提高作業設計質量,精心設計基礎性作業,適當增加探究性、實踐性、綜合性作業。

    要優化教學管理。完善普通高中教學管理規范,落實市、縣監管責任,強化教學常規管理。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嚴禁超課標教學、搶趕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嚴禁組織有償補課,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減少高中統考統測和日常考試,加強考試數據分析,認真做好反饋,引導改進教學。

    高一學生參加合格性考試

    科目原則上不超過4科

    考試和招生制度方面,《意見》強調,一方面要規范學業水平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檢驗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除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納入綜合素質評價外,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其他科目均實行合格性考試,考試內容為必修內容。

    省級統一組織實施的合格性考試應安排在學期末,高一學生參加考試的科目原則上不超過4科。

    高校招生錄取所需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實行選擇性考試,考試內容為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由省級統一組織實施。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與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命題要以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高校人才選拔要求為依據,實施普通高中新課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試大綱。

    此外,穩步推進高校招生改革。進一步健全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招生機制,高等學校要根據人才培養目標和專業學習基本需要,結合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生選考情況,不斷完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把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并充分考慮城鄉差異和不同群體學生特點,研究制訂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提前向社會公布。

    文/本報記者  雷嘉

    改革目標

    到2022年,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體系進一步完善,立德樹人落實機制進一步健全。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全面實施,適應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的教育教學改革深入推進,選課走班教學管理機制基本完善,科學的教育評價和考試招生制度基本建立,師資和辦學條件得到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的格局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