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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州商學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4-06-07 12:55

    來源:中國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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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院校概況

    學校全稱:溫州商學院

    學校代碼:13637,浙江招生代碼:0126

    辦學性質:民辦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地址:浙江省溫州市高教園區

    郵政編碼:325035

    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溫州商學院

    證書種類:我校培養的本、專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溫州商學院本、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二.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學校成立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相關的招生政策和規則,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三.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學校具體招生省份、層次、專業、計劃等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四.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不設預留計劃。

    五.專業教學培養或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外語公共課以英語為主。高考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入學后外語公共課可選擇西班牙語或日語。

    六.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七.錄取規則

    (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學校錄取考生的外語語種不限。

    (三)學校所有專業無外語單科成績要求。

    (四)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五)學校依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投檔規則和提供的生源情況按規定比例提取考生檔案。對進檔考生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六)對實行專業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市、自治區)按各省(市、自治區)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需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對實行“院校專業組”模式進行投檔的省份,專業組內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則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錄取排序規定執行。對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市、自治區)的進檔考生,學校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專業錄取。

    (七)藝術類專業招收美術類考生,考生需參加所在省份美術統考。具體錄取規則詳見《溫州商學院2024年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規則》。

    (八)體育類專業考生需參加我省體育術科考試。體育特招生還需參加我省組織的體育特招生單獨測試,具體招生辦法詳見《溫州商學院2024年體育專業特招生招生簡章》。

    (九)三位一體各專業(類)按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具體錄取辦法詳見《溫州商學院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十)高職提前招生各專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具體錄取辦法詳見《溫州商學院2024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十一)其他招生類型按相關招生政策執行,未設有單獨招生章程的,按本章程執行。

    (十二)學校對應往屆生招生錄取均一視同仁。

    八.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學校依據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物價局(浙教計〔2018〕22號)文件規定收取學費、住宿費。其中藝術類本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39800元,其他本專科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35000元。

    住宿費標準:每生每學年3000元(四人間)

    九.資助政策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社會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實行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社會團體或個人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十.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監督電話:0577-86689588。

    十一.網址及聯系電話

    招生工作聯系方式:溫州商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地址:浙江省溫州市高教園區

    郵 編:325035

    招生熱線:0577-86698888

    學校網址:http://www.wzbc.edu.cn

    郵 箱:zs@wzbc.edu.cn

    微信公眾號:zswucc

    十二.其他須知

    在教學資源滿足的前提下,原則上可申請轉入意愿專業學習,轉入條件和要求根據師資、申請人數、學習成績等因素另行規定,具體以我校學籍管理公布為準。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明文規定不能轉專業的情況除外。

    本章程由溫州商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來源:溫州商學院招生辦


    【責任編輯: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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